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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改办关于印发天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 www.0772zs.com 发布日期:2018-06-28 10:34:27
天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天市医改办发〔2018〕8号
各县区医改办,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天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天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医改规划,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之年,全市医改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着力解决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困难群体健康扶贫保障政策,助力脱贫攻坚,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健康天水”建设。
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方面
(一)坚持按病种分级分工制度。坚持市级医疗机构负责150+n种常见大病、县级医疗机构负责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乡级医疗机构负责50+n种普通疾病的按病种分级分工制度,全面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做好各级医疗机构能力评估和病种动态管理,2018年县级至少增加10个病种、乡级至少增加5个病种。所有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城镇职工医保分级诊疗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力做好各县区到村到户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在健康扶贫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成省(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共同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根据实际情况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年明确标识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往已脱贫但收入不够稳定持续,存在因病因学支出较大等潜在返贫因素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兜底保障户)有针对性的制定签约服务包,提供个性化的、全方位的、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分片包干,落实“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健康帮扶措施,着力解决 “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健康管不好”等问题。建立特殊困难群众 “送医上门”、“送人就医”工作机制。(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三)建设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构建上下贯通、防治结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集团化发展模式,全面落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与麦积区中医医院医疗资源共享共用,加强人财物统一管理,提升医院决策水平、管理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建立以三级医院为龙头,基层二级医院为联盟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强化专科建设。组建以7个县区综合医院为龙头,基层一级医院、村卫生室为联盟的医共体,建立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供应等区域医学中心,承担区域内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家庭医生服务,达到统一标准、统一质量,实现区域优质医疗技术资源共享、检验检查结果互联互通的目标。深入开展深度贫困县区医疗人才“组团式”健康扶贫行动,加大帮扶力度,积极改善受援医院管理、健全制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及水平。支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服务,急需关键薄弱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2018年底,深度贫困县区常见病、多发病分级诊疗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县外就诊率下降至10%以内。(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现代医院管理方面
(四)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紧缺专业人才招录使用上给医院充分授权,为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短缺医学人才打通绿色通道。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深化内部人员聘用管理,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人员总额内,核定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岗位结构比例,在单位内部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岗变薪变、合同管理,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积极开展市第一人民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两个允许”,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突出绩效考核导向,扩大公立医院内部自主分配权,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开展院长年薪制试点。(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五)全面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公立医院总会计师选拔、使用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和考核奖惩,保障总会计师参与医院重要经济事项分析和决策,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公立医院经济管理效能提高。2018年底,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其他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六)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探索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深入调研,准确掌握医疗机构改革运行以及医药价格、费用变化情况,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市发改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
三、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方面
(七)加快推进“先看病、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按照分级诊疗管理规定,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城乡参保居民患50种重大疾病在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押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不设起付线。城乡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从2018年6月1日起,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八)全面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贯彻《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推进门诊按人头、住院按病种总额预付,将预算资金的60%拨付医疗机构,剩余40%作为考核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考评结果挂钩拨付。结合临床路径,进一步优化分级诊疗病种的单病种定额标准(中西医同价)。推进日间手术和日间病房试点,纳入医保按病种定额付费范围。特殊复杂病例按床日付费或项目付费,探索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开展城镇职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市医改办、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九)进一步提高医保保障待遇。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按照“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比例、统一实施方案”的原则,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加强政策衔接,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加大对重大疾病患者和困难群体的倾斜力度,切实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市医改办、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四、规范药品供应保障方面
(十)积极推进药品购销“两票制”。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落实“两票制”。继续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会商联动,解决好低价药、急需药品、临床用量少药品的供应保障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信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食药监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综合监管制度方面
(十一)全面加强医疗机构综合考评。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数量、质量以及相关的诊疗行为进行“千分制”量化评分。将评分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作为医疗机构财政补助、等级评审、学科建设、人员职称晋升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控制成本和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二)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合理设定市、县、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建立与县外就诊率相挂钩的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及考核评估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医疗机构信息化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费用增长情况的监测,定期公布主要控费监测指标排序情况。(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六、深化其他医改工作
(十三)全面深化医改工作宣传。紧紧围绕“健康天水”建设中心任务,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特别是各类新型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医改政策,主动回应群众对健康领域政策知识的期盼和关切,着力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和政策宣传成效。加大典型案例和经验亮点宣传,为各项医改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医改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
(十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构建省、市、县中医重点专科体系,每所市级中医医院累计建成3-4个省级以上、4-5个市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每所县级中医医院累计建成2-3个市级以上、3-4个县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全市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治疗区,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5%以上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