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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传染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 www.0772zs.com 发布日期:2018-03-27 15:59:02 来源:甘肃省天水传染病医院
甘肃省天水传染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甘肃省天水市传染病医院是我市唯一一所传染病医院,医院设置的宗旨是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保护和增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传染病的流行和传播;负责各类传染病的预防和防治工作。医院始建于2005年,于2006年8月投入运营。医院建设有办公楼、住院楼、职工宿舍、洗衣间、太平间、食堂、库房、柴房、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医院总用地面积20337.96 m2,总建筑面积12861 m2。项目位于天水市麦积区社棠东路39号,地理坐标为北纬34°33'23.18",东经105°59'13.35",项目四至:东侧为槐萌村、南侧及西侧为社棠路及白家庄村,北侧为白家庄村。办公楼为三层建筑,一层为信息科、药械科、院感科、医务科、值班室、后勤科;二层为办公室、副院长办公室;三层院长室、财务科、院长值班室、党建办、会议室。住院楼为四层构筑物,一层为病房、药品库房、热水房、护士站、值班室、医生办公室、值班室、氧气房;二层为病房、热水房、护士站、值班室、医生办公室、手术室;三层为病房、热水房、护士站、值班室、医生办公室;四层也为病房、热水房、护士站、值班室、医生办公室。医院编制病床120张,全院职工共计83名。
二、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医院已建成并正常营业,因此本项目属于补做环评,本报告着重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为了了解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施工期进行简单回顾性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来自于医疗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药物试剂气味等异味以及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等;污水主要来源于诊疗、检查化验及住院等处排出的医疗污水,医务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噪声源主要为医院设备及辅助设备(泵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
三、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医院已建成并正常营业,对施工期进行简单回顾性分析。
2、营运期
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药物废气
医院在检查、化验等过程中产生的药物废气仅对医院内环境有影响,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因此,医院在营业过程中应保持整个医院通风顺畅即可减小药物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需要额外采取处理措施。
(2)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防治措施论证
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成分主要有硫化氢、氨、甲硫醇等。污水处理系统中产生恶臭的地方主要是进水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及污泥处理等工序。其中以污泥脱水工序产生的恶臭浓度最大。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安装,臭气产生量较小,极易产生恶臭的污泥处理过程为先消毒后脱水,已将能够产生厌氧发酵的细菌菌群杀死,从源头上杜绝了恶臭的发生,恶臭产生量很小。
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清掏周期较长,一般是一年清掏一次或两次,污泥在污泥池内消毒后再进行脱水处理,污泥脱水后泥饼经密闭封装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每次清掏时间较短,采取边清掏边消毒、脱水,每次时间约1-2天即完成污泥的清掏,在此期间会有恶臭气体产生,因时间较短,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内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该法对氨气和硫化氢的去除效率大于90%,处理后的废气经通气孔排放。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经食堂专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可达85%以上(满足中型灶头油烟去除率大于60%的要求),年排放油烟量为0.016t/a,排放浓度为1.8 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对“中型”标准的规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的标准要求,由于油烟废气在楼顶呈分散高空排放,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传染病医院,一般采用“预消毒+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消毒(二氧化氯)+二级氧化处理+消毒(二氧化氯)”工艺,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渭河水体。
医院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化粪池水力停留时间为24小时;之后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前部设置格栅,调节池内设置提升泵。污水经二级氧化处理之后进入二沉池,沉淀池上清液回流至调节池,最后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进行消毒。沉淀池的污泥在储泥池内消毒后再进行脱水处理,污泥脱水后泥饼经密闭封装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噪声。采取加消能垫,基础减振、定期维护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标准要求,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日产日清。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HW01)、废药物、药品(HW03)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6第39号令)。建设单位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医院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医疗废弃物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室,定期交由天水市安泰环卫清洗有限公司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院废水处理污泥属于HW01医院临床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380号令)要求进行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每年清掏一次,污泥在污泥池内消毒经离心脱水机脱水后,泥饼经密闭封装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在完成本次环评提出的整改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公众参与显示本项目能够被公众认可。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邮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甘肃省天水传染病医院
联系人:郑龙
联系电话:18919386901
(2)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联系人:周卫华
联系电话:18993869518
电子邮箱:87903837@qq.com
责任编辑: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