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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 www.0772zs.com 发布日期:2017-10-25 23:21:01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机关各处(室、局):
《2016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已经省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4日
2016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推进健康甘肃建设为主线,牢固树立大健康大卫生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预防前移战略,扎实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促进“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健康服务业,为推进健康甘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健康甘肃建设
(一)制定健康甘肃规划。坚持以健康需求为导向,研究编制推进健康甘肃建设规划,确定一批全民健康改善的重点领域、重大工程或项目。编制实施甘肃省“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医药发展规划。制定出台甘肃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二)深入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争取党委政府出台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建立重大项目健康影响审查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监测治理空气、水、土壤、食品等污染的方案,加强定期监测和治理。县级建立专业体检队伍,村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开展体检服务和健康管理。推行新农合总额包干加适度奖惩和公共卫生均等化资金支付方式改革,改变医院趋利行为。鼓励村医入户开展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员入户进行慢性病指导。继续推行“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强化基层健康保健工作。大力推广“村级三件事”。继续实施大病调查干预项目,确定成人睡眠障碍、老年性白内障、前列腺疾病、妇女生殖道感染、新生儿窒息等5种大病为专题研究病种。倡导绿色疗法,逐步减少不必要的输液、过度输液和不必要的“终生服药”。实施食品安全、药品质量、药品配送、医疗广告等四个黑名单制度,计划免疫、院内感染、食品药品安全三个责任追究制度和重点工作市县排名和月通报制度。
(三)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试点等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修订省级卫生城镇标准,完善卫生城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改厕建设。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启动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和谐家庭”、“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融入“好家风好家训”、家庭美德传播行动计划。
二、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四)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明确功能定位,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巩固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健全完善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315”模式,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薪酬制度、分级诊疗等政策的衔接。坚持中西医并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享受中医医院同等待遇。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研究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债务化解的政策措施。
(五)健全完善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协调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逐步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门诊统筹年度补偿封顶线。扩大按病种付费制度覆盖面,开展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成立省级新农合基金结算中心,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实现重大疾病省内异地即时结报。继续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大医保基金和诊疗行为的网上网下监管力度。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倾斜政策,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
(六)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甘肃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意见》,推进乡镇卫生院50种、县级医院250种、省市级医院50种病种的定额付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将多点执业医师补助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畴,推行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病种定额结算、量化考核的差别化支付政策。健全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发挥省市级医院引领作用,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进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和妇科、儿科、急诊等薄弱学科建设。加强基层血液保障机制建设,完善省市县乡四级120急救体系建设。落实医师多点执业考核与服务补偿、职称晋升相挂钩政策,推动优质资源有序下沉,实现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
(七)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公立医院中成药集中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进一步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分级负责制,完善分类采购政策。加强对中标企业主体配送责任和配送企业配送行为的监管,完善落实企业市场清退制度。
(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约定服务内容、数量,签订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资金。原则上将55%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区级主体责任。健全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流动人口与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考核督查。
(九)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积极推进以健康体检、家庭护理、月嫂培训为主的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发展健康美容、药膳食疗、养生保健产品开发等多样化服务。培育中医生态保健旅游、中医药服务贸易、药菜两用蔬菜等相关支撑产业。制定实施医养结合工作方案,探索发展多元化的养老模式。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医院与养老院合作创办医养院。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十)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居民健康卡工作,完成省级人口健康区域平台建设,推进市县级人口健康区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实施“金人工程”。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国家计划生育信息平台的对接。升级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做好卫生统计直报工作。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全面推广《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系统。
三、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十一)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制定《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出生人口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强化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十二)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取消一、二孩生育审批,建立健全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改进再生育审批管理,优化办事流程。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配齐配强乡村计生工作人员,保留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并加挂健康教育所牌子。修订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启动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
(十三)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在“十三五”前期配置好妇幼健康服务优质资源,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贯彻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管理的孕产妇安全管理新机制,强化高危孕产妇的评估和管理。深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加强产儿科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助产服务、儿童早期发展、新生儿复苏等技术培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工作,推广应用妇儿科中医适宜技术。健全完善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健康水平。继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产儿科能力建设技术支援。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管理工作。
(十四)促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和扶助保障政策支持体系,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户奖励优惠扶助保障政策的衔接。深入推进创建陇家福幸福家庭活动,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整合卫生计生服务阵地、人员、技术等优势资源,打造以健康服务、养老照料、生活扶助、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陇家福幸福寓所,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和保障能力。
(十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加大试点地区经验的推广力度。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等证件的网上查验、办理工作情况督查,切实解决异地查验和办理难题。做好流动人口实施两孩的政策衔接工作。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协查管理,强化层级监管职能。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深度开发应用调查数据。
四、做好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工作
(十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和医疗责任险制度建设,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遴选适宜病种临床路径在三级医院和县医院推广实施。强化各级质控中心职能和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技术培训。研究制定省市县乡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完善全省医疗质控网络建设,加强医疗质控监管。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大型医院巡查、血液管理、临床用药管理、院前急救管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等工作。加强县、乡、村一体化联合体发展,根据省情不易推行医院集团及托管的医院管理模式。
(十七)加强基层卫生工作。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政策、准入和退出制度。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争取3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流动人口密集地区,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等情况,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开展乡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年底前,城乡重点人群签约率争取达到50%以上。启动基层运行机制改革,研究制定能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的奖惩机制,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和工作积极性。
(十八)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做好以鼠疫为主的重大传染病以及新发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加强卫生应急值守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大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实战水平。督促和指导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反恐防范工作。做好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重大会议活动的应急医疗保障工作。
(十九)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推进免疫规划规范落实年活动和结核病防治新体系建设工作。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监测,提高疫情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全面强化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高危人群行为干预等工作,使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大力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和精神卫生工作,提高慢性病防控水平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管理率、治疗率。加强饮用水监测、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和口腔卫生等项目工作。制定《甘肃省重点地方病(2016-2020年)防治规划》。开展人群碘营养水平监测工作。加强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二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健全完善覆盖到县,延伸到乡村(社区)的化学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管理措施,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报告意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标准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行动营养监测工作。
(二十一)实施健康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各项任务,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健康扶贫力度。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城市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医院的对口帮扶,加大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在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县中再选定24个医院建设重点专科。进一步提高村医待遇。对因病致贫患者所患主要疾病的患病原因做流行病学分析,开展预防干预,减少因病致贫发生率。
五、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
(二十二)积极争取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扎实做好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举办首届丝绸之路文博会敦煌医学文化与健康产业论坛。推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城市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管理及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开展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建设134个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区(中医馆)。继续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做好中医药优秀人才评选工作。做好道地药材认定、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中药标准化种植等先行先试工作。加快陇东南地区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开展中医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康复疗养机构协同发展。
六、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二十三)推进依法行政。协助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甘肃省鼠疫防控条例》、《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工作及《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款的修订工作。做好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清理规范现行审批项目的设立依据、办理要件、程序、时限、审批机关等内容。做好卫生计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利用12320卫生计生热线、微博、微信等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四)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精神,明确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行政执法性质、人员编制、执法经费和基本建设等,督促县乡两级在机构改革中有效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稽查,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做好监督信息公开。突出重点监督检查任务,完成国家级、省级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适时开展有关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督查督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
七、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重点查处违规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收受“红包”等行为。认真落实“三述”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优化监督流程,规范监督行为。
(二十六)推进卫生计生人才建设。制定“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完善适应医疗行业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绩效工资改革。推进职称评聘管理,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修订完善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继续开展机关干部岗位练兵和“师带徒”活动,提升干部队伍能力。
(二十七)提升科教工作水平。做好医学科研计划项目、管理项目、护理项目及医学科技奖的征集、评审、立项和管理等工作。完成国家和省级一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监督、审核发证工作。开展卫生计生人员省内外进修培训。完成400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组织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招录和培训工作,制定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经费使用等配套政策。完成农村订单订向招生任务。加强学协会管理工作。
(二十八)加强宣传倡导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做好医改、全面两孩、医养结合、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等重点工作宣传。加强市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养生栏目建设,利用省卫生计生委免费下发的1000个养生栏目光盘,办好市县电视、广播养生栏目,做到天天有节目。加强典型宣传,组织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单位和个人创建申报工作,开展“医德医风”、“最美医生”评选活动,做好“为你点赞”卫生计生微记录评选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做强文化宣传,继续开展健康甘肃--百场卫生计生剧目巡演活动,做好敦煌医学文化与健康产业论坛宣传活动。做广社会宣传,提升卫生计生宣传阵地整合水平,启动卫生计生文化基地创建命名工作,利用重要纪念日、重大节日等时机开展宣传。做活新媒体宣传,利用甘肃卫生计生官网和微博矩阵、官方微信等宣传平台,宣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成效,弘扬主旋律。
(二十九)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和扶贫对口援助。协调落实财政投入责任,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支持,继续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财政资金预决算工作,进一步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继续加大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和支持民族卫生计生工作力度,做好对口支援藏区工作。
(三十)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中医药合作。积极推进国(境)外岐黄中医学院、中医中心项目合作。贯彻“以文带医、以医带药、以药带商”思路,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加强与国(境)外知名医疗教学机构的合作,推动双边人才培养、技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实施医疗卫生人员赴国(境)外进修培训工作。做好援助马达加斯加医疗队工作和援助摩尔多瓦中医中心技术合作项目。
(三十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甘肃省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暂行办法》,加大化解医疗纠纷力度。改进网上信访工作办理程序和规程,提高网上办结效率。加大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和排查调处力度,着力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