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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健康扶贫模式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 www.0772zs.com 发布日期:2017-11-21 16:49:06
自2015年以来,清水县把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作为健康扶贫的着眼点,建立了适合县情的健康扶贫模式,保障了我县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是落实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甘肃省关于“1+17”方案精准扶贫卫生扶贫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自2015年起,清水县对建档立卡户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2015年-2017年10月底,共为15531人次364.48万元。2016年起,精准扶贫户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至目前,共为779名建档立卡户新农合住院报销后自付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患者理赔160.33万元 。
二是增加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提高报销比例。针对农村需长期服药但不需住院的慢性病患者,导致家庭贫困的实际情况,结合清水县新农合统筹基金运行情况,根据全县因病致贫和门诊就诊疾病谱排序,将全县新农合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省、市的40种增加为65种,享受范围为2014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一、二类低保户,并将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由省、市的70%提高到90%。2016年至2017年10月底,共为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患者报销12433人次补偿303.59万元,有力地解决了农村贫困户就医负担。
三是实施“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2016年8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推进行动计划和“1+18”实施方案精神,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群因病因灾问题,由市、县政府出资为全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乡孤儿(以下简称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办理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底,共为我县符合“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条件的193名50种农村重大疾病患者、身故、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患者支付保险金352.36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贫困人员因病无法支付前期治疗费用的问题。
四是提高省、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所有参合住院患者(50种农村重大疾病,县乡分级诊疗病种除外的病种)省、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在2016年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即50种农村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为75%,其中妇女两癌报销比例为80%,省、市级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同时,住院患者经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再次给予80%-98%分段递增报销,报销金额上不封顶。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长效医疗保障机制,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患者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六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从2017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不再按比例进行救助。
作者:倪多桂 王恒亮 责任编辑:孙娟